法国的“地方政府(collectivités territoriales)”共分三级:市镇(commune)?省(département)和大区(région)。三级地方政府实行自主管理,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层级关系。地方政府没有立法权。中央政府通过派驻大区和省的大区区长(préfet de région)和省长(préfet)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行为行使合法性监督。
法国的所谓“民选议员(élu)”或“民选官员”,除了国家议会两院的国民议会议员(député)和参议员(sénateur)之外,分别指的是:市镇议会议员(conseiller municipal)?省议会议员(conseiller général)和大区议会议员(conseiller régional)。
截至目前,全法国的地方民选议员(élus locaux)的情况如下:26个大区共有大区议会议员1880人,100个省共有省议会议员4037人,36682个市镇共有市镇议会议员519417人。
法国政府最近推出一项地方政府改革方案,考虑把省议会和大区议会两级议会的议员合并,设立统一的“地方议员(conseiller territorial)”一职。如这一方案获得通过,2014年选举出的“地方议员”将既是大区议会议员,又是省议会议员;省议会和大区议会这两级地方政府虽然都被保留,但两级议会的议员人数,将可从现在的5917人减少到3000人。
2009年法国各级地方政府的预算开支总额为1868亿欧元,其中市镇919亿欧元,省676亿欧元,大区273亿欧元。
各级地方政府共有公务员186.5万人,其中市镇公务员110万人。2007年,中央政府向大区和省两级地方政府转移公务人员约5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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